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根据代理机构的从业情况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进行履职评价。 第三十三条采购人、评审专家等应当在采购活动或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对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对代理机构的职责...
1、省财政厅向考核项目所涉及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发送《2022-2023年度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工作采购人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2022-2023年度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工作供应商满意度调查表》(附件5)。 2、6月15日前,省财政厅组建考核小组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被抽取项目文件和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一)统一实施。 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根据财库〔2023〕28号文件统一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统领,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5个部门规章及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为依据,按照《20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23〕5号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省辖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财政审计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
(一)自查阶段(5月10日-5月31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22-2023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整理工作。5月25日前报送《2022-2023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2022-2023年度工作总结。5月31日前,将《2022-2023年度被抽查集中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3)、被抽取...
(一)自查阶段(5月10日-5月31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22-2023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整理工作。5月25日前报送《2022-2023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2022-2023年度工作总结。5月31日前,将《2022-2023年度被抽查集中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3)、被抽取...
本次考核时间为2024年5月至7月,具体考核分为自查、抽查、沟通汇总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5月10日-5月31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22-2023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考核所需文件、数据及资料整理工作。5月25日前报送《2022-2023年度集中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202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