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社规〔2019〕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一)经营性人力资源...
正文语种chi 中图分类行政法; 入库时间2024-04-22 18:01:48
文书样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定。 文书编号应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简称+人社工伤+认定事项+〔年度〕+编号(以1起始)编写,如郑州市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为郑人社工伤认字[2019]1号;由县办理的工伤认定事项,应在简称后再加注...
自2019年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全口径城镇...
1 对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汇总审批时间由一个季度审批一次,改为每个月审批一次。 2 对申请稳岗补贴3000元以下的企业,按照《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236号)文件要求,对相关企业单独汇总审核,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从简从快审批办理,确保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快享受待遇。
一、自2019年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二、2019年5月至6月,可以按照2017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申报调整缴费基数。
您好,亲!根据您提供的问题,我为您找到了豫人社2019年18号文件对于事业单位技师聘用三级高级工的规定。具体条件如下:1. 需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2. 应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并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3. 需要展现出...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原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劳社工伤〔2007〕1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已下拨到位的工伤预防费仍按豫劳社工伤〔2007〕12号办法使用。 附件:1.河南省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 ...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 号)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降低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费率,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降低社保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 2019 年 5 月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