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5日正式发布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股权规定》’)其实也经历了一年三个月的征求意见期,不过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 对证券公司股东要求有所调整,那么在新《证券法》框架下,结合境内外金融机构监管实践,相应调整和完善《股权规定》关于证券公司股东准入和监管的相关要求,也...
三是根据新《证券法》,调整证券公司股权相关审批事项,将“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调整为“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取消的审批情形调整为备案事项。 四是结合实践中出现的...
与《股权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第八条适度降低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的资质要求:(i)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ii)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iii)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与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以及(iv)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应对...
现行《管理规定》要求主要股东(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须满足最近3年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行业前列等条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仅对第一大股东提出该等要求,即相较现行《管理规定》,持股25%以上但并非第一大的股东无须为行业龙头。
五是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包括适当减少股东财务审计报告要求,简化股东及所控制机构诚信合规记录证明文件要求等。欢迎社会各界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并履行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
6月12日,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 一是修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定义。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为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证券公司股权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 ...
中国金融网讯 为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证券公司股权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