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己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
1.0.16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编制工程竣工图,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1.0.17工程设计中采用设计人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1.0.18工程设计中的引进技术需要境内设计人配合设计的,或者...
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计价格[2002]10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计委、 物价局, 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9]101 号) , 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1、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
完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 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浮动。政府指导价的具体实施办法由XXX、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
元序 号计费额 收费基价 1 200 9.0 2 500 20.9 3 1000 38.8 4 3000 103.8 5 5000 163.9 6 8000 249.6 7 10000 304.8 8 20000 566.8 9 40000 1054.0 10 60000 1515.2 11 80000 1960.1 12 100000 2393.4 13 200000 4450.8 14 400000 8276.7 15 600000 11897.5 16 800000 15391.4 17 1000000 18793.8 18 ...
计价格[2002]10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 收藏 分享 下载 举报 用客户端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