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停止营业活动,并进行清算的状态。 解散的法律效果: 1、公司经营能力的丧失。 2、清算程序的必然开始。 公司法第187条第3款: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法第184条: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箅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②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箅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③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
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三种程序,但与企业解散及清算程序密切相关的破产程序是指破产清算程序。由此可见,企业解散是企业进入清算程序的原因,企业进入清算程序后如清算完成则可直接注销公司,如清算过程中发现资不抵债则需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后再注销公司。无论是清算程序抑或是破产...
公司注销,即注销登记,是指公司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法定原因终止营业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的消灭主体资格的登记。公司注销登记又可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一般注销,公司自行决议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清算义务人履行清算程序后,由清算组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注销(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二是简易注销,存续期间未产生...
法人解散,是指已成立的法人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使得法人消灭的法律行为。法人解散与法人破产是法人终止的两种主要情形,法人清算、注销登记是解散或破产过程中一般需要完成的程序。但因合并或分立进行的解散无需清算程序,设立时未经登记的破产也无需注销登记程序。法人解散的原因通常可以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
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被宣告破产后,需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法人随即终止。法规 二、解散 解散是公司因某种原因而停止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事务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的清算人可以由公司股东担任,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而破产清算的清算人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债权人的作用不同: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较为被动,清算程序主要由清算组掌握.而在破产清算中...
法人解散,是指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使得已成立的法人消灭的法律行为。法人解散与法人破产是法人终止的两种主要情形,法人清算、注销登记是解散或破产过程中一般需要完成的程序。但因合并或分立进行的解散无需清算程序,设立时未经登记的法人破产也...
破产清算:指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有关程序进行的清算过程。两者的区别体现在清算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构成不同、债权人角色不同。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异:1.清算原因:解散清算的原因通常源于公司内部因素,如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或是被吊销执照、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