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与视听资料在法律领域中均属于证据的重要类型,但二者存在显著的区别。以下是对这两种证据类型的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存储方式的差异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等设备所存储的信息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它主要采用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例如通过磁带录像机、磁带录音机等设备形成的数据。 电子证...
2.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不一样。
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而电子数据是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视听资料应限定于以模拟录音录像设备如磁带录像机,磁带录音机,胶卷相机等设备形成的数据.电子数据则更强调数据的记录方式,是指以电子方式记录的数据....
总的来说,电子证据主要存储于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而视听资料主要存储于模拟电子设备和感光材料。两者在存储方式和证明力上存在明显的差别。 2楼2023-09-19 15:15 回复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看高清直播、视频! 贴吧页面意见反馈 违规贴吧举报反馈通道 贴吧违规信息处理公示...
电子证据与视听资料在法律领域中均属于证据的重要类型,但二者存在显著的区别。以下是对这两种证据类型的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存储方式的差异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它强调的是数据的记录方式,即以电子方式记录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电子文档、数据库记录等。 视...
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别 1 小时前 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在法律领域中具有不同的定义和特征。总体来说,视听资料主要是以模拟信号方式存储的数据,而电子证据则是以数字信号方式存储的数据。 一、视听资料的特点与分类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这类...
1、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对待。在未经被录制者同意对严重的违法隐私行为和一般违法或严重违背道德的隐私行为而...
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的区别?"电子数据"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据中新增的证据种类,旧版民诉法中没有"电子数据"这种证据.分类范畴来看,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而电子数据是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视听资料应限定于以模拟录音...
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的区别 “电子数据”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据中新增的证据种类,旧版民诉法中没有“电子数据”这种证据。 1.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等。外国民事诉讼法...
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的区别?“电子数据”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据中新增的证据种类,旧版民诉法中没有“电子数据”这种证据。分类范畴来看,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而电子数据是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视听资料应限定于以模拟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