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研究表明,在过失违法中主观过错的认定并非关于心理状态的判断,而是关于当事人“能为而不为”的注意义务的判断,这使得主观要件的认定被客观化了。同时这也意味着规范对于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体所能为之事,存在不同程度的期待。由于注意义务是一种避免违法结果的...
需要强调的是,污染环境罪保护“生态法益”并不意味着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必须优于对人类的保护,只有“与为人类现在或未来提供相对适宜的生态环境条件相联系”的环境利益,才能成为污染环境罪所保护的法益,即生态法益须是紧扣“人与自然”这...
多极化意味着多个力量中心并存,彼此间形成制衡与合作关系。一个主体要成为“极”,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经济实力是基础。经济体量足够支撑自主发展,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关键位置,具备资源调配能力。国内市场规模大,对外部依赖度低,能通过贸易、投资影响他国经济走向。经济韧性体现在应对危机的能力,比如能源安全、粮食自给...
但这是难以想象的,也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不相符合。换言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立,就意味着民事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民法。其三,倘若认为对任何具体案件都必须首先考虑能否按照其他法律处理,就会导致刑法的私事化,使刑法丧失安定性、公平性。其次,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并不是对立...
部分人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订婚意味着性关系的“预授权”,这种误解导致:施暴者合理化自身行为(“反正要结婚,早发生晚发生没区别”)。受害者遭受二次伤害(被指责“毁约”“不检点”)。举证与维权的特殊难度亲密关系污名化:受害者可能因顾及名誉、家庭压力而放弃报案。证据链薄弱:订婚双方常有亲密互动(如共同居住),...
我们认为,尽管刑法的表述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但并不意味着行为事实上已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而是意味着行为人有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故意与行为,这样理解,才能谈得上盗窃、诈骗、抢夺罪向抢劫罪的转化。 因此,应将该条解释为: 行为人以犯罪故意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只要已经着手实行,不管是...
17预见到客观情况会改变另一方当事人却没有预见到并且主观上没有恶意应该允许适用情势变更规则。情势的变更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这是主观要件的另外一个方面。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在主观上都没有过错。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预见到将来客
概言之,1995年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制定实施,仅仅意味着法官和检察官开始在“书本上”迈向职业化,而“行动中的”职业化并未随之得到有效推进。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从1999年10月起,先后发布了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其核心目标就在于推动法官的职业化建设。然而,第四个五年改革已然接近尾声,但此轮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否...
因果干预意味着在因果结构中挑选出特别适合作为干预目标的因素。“合适”的判断标准是效率最高且成本最低。谁应当对那个最合适的干预目标加以干预而未能干预的,谁就被视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实质上,归因就是对干预的失败进行复盘。 2.能力事实 我们的眼睛只能看到一个已经得到干预的社会,我们对社会的理解,必须建...
顾名思义,所谓犯罪构成理论本土化,首先应该意味着这个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应该是根据“我国与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对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进行分析、概括、抽象的结果。换言之,犯罪构成理论的本土化,首先意味着这个理论的构建应该以正确理解、适用中国刑法的明文规定为中心,以中国刑法的明文规定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