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27日经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文名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 颁布时间 2000年07月27日 实施时间 2000年10月01日 颁布单位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计划实施、人才培训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指导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部门应通过公...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科技成果转化者,对中标者提供招标时确定的资助或者其他条件。 第九条 利用财政资金设立应用类科技项目和其他相关科技项目,有关行政部门、管理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科研组织管理方式,在制定相关科技规划、计划和编制项目指南时...
第3页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接上页] (二)自行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在项目成功投产后,连续在3至5年内,从实施该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或者参照此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采取股份形式的企业实施转化的,可依法用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时...
依法可以独立或与境内外合作单位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可以独立或者与其他单位联合承担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
标准分类 地方法规 发布日期 2000-07-27 代替标准 实施日期 2000-10-01 升版标准 藏人常[2018]13号 作废日期 2019-03-01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废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藏人常[2000]8号 作废文号 藏人常[2018]13号 条目备注 西藏 查询链接 公开 全文 历次...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