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防震减灾...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无偿提供编制防震减灾规划需要的相关资...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年*月**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年*月**日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防震减灾规划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五章...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 (2001 年 7 月 28 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 / 19 2012 年 9 月 27 日西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震减灾规划 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 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
违反《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将面临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具体行为如下:一、批准未经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大型工程或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立项、施工、验收。二、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露地震预测信息,导致重大后果。三、未按规定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造成损失。四、...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四条明确指出,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组织编制和实施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和全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同时,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管理城镇...
有效地提供救援。在西藏自治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五条,需要各级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努力。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和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并提高专业人员的抢险救灾技能,从而实现防震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需规划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计划,并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该预案需向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综上,西藏自治区内,从自治区到市(地)、县(市、区)各层级均需制定并备案相应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实现有效防震减灾的策略。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二十条详细规定了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审计监督。首先,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渠道多样,包括国家调拨、自筹、公民互助、保险理赔、社会捐助以及信贷等。在筹集方式上,西藏自治区严格遵循多元化的资金和物资筹集策略,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