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市房发〔2018〕46号)以及《关于向E类人才发放租赁补贴的通知》(市房发〔2018〕65号)的规定,经用人单位初审、市级部门联审、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新城区下列家庭符合E类人才安居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号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附件: 西安市莲湖区E类人才安居资格审核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按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市房发〔***〕**号),现将***年E类人才安居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