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未在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关联交易 经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裘东方间接持有上海奇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奇臻)33.3%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第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上海奇臻构成你公司的关联方。2019年,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上海奇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