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的管辖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在涉及被监禁或离开住所地的情况下,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也有例外规定,如被告被监禁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定期限等.这些规定...
1. 一般原则: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案件确定管辖时,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的是( )A.双方均被注销户口的B.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的C.双方均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D.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