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作为一个法律原则具有两个机能:就衡平与法律的关系而言,衡平的机能在于缓和严格的法律;就衡平与正义的关系而言,衡平是就个案通观相关情事,个别化地实现个案正义。 就衡平的前一个机能而言,现在民法已经把衡理念内化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中,让抽象的法律规范中渗透着衡平理念。这是一种抽象的衡平,它不是在法律...
衡平居次原则起源于美国1939年“深石案”,指当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存在不当控制或损害行为时,其在从属公司破产程序中的债权需劣后于普通债权人受偿。该原则包含两层内涵: 衡平原则:法官基于公平、诚信理念,综合评估控制公司行为的正当性; 居次原则:若控制公司存在滥用控制权、转移资产等行为...
衡平原则的适用文/王泽鉴原文载于《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一、衡平的概念与性质衡平,在德文称为Billigkeit(形容词为billig),在英文称为equity,具有多种意义。惟衡平作为一种法律概念,具有一定的含义和机能,兹从衡平与法律及衡平与正义两个层面加以观察。其一,衡平与法律的关系是衡平的外部层面,因各国法律文化及...
衡平原则,如同法律体系中的一股柔力,既缓和了法律的严格,又在个案中实现了个性化正义。它并非法律之外的孤立存在,而是与法律相融合,形成抽象与具体并存的平衡力量。抽象的衡平,如同民法典中的隐性理念,融入了法律条文的肌理。它并非额外的宽恕,而是法律规范内在的衡平理念,已无余地留给单独的衡平...
“衡平居次原则”又称“深石原则”,源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39年的泰勒诉标准石油电力公司案(又称深石案)。这一原则为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基于衡平法的公平正义理念对破产债权的受偿顺序进行自由调整奠定了基础,成为美国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标杆。 在该案件中,标准公司作为深石公司的控制股东,对深石公司享有巨额债权,后深...
衡平原则并不是所有文明国家都普遍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它主要与普通法和衡平法的法律体系相关,起源于英国。在这种法律体系中,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一种补充和修正,旨在纠正普通法可能出现的严苛或不公。因此,衡平
一、美国衡平居次原则的司法经验 “衡平居次原则”(the Equitable Subordination Doctrine)诞生于美国,主要适用于在企业破产时将股东通过“不公平行为”产生的债权劣后于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债权受偿。“衡平居次原则”是居次方法与衡平...
Part 1 衡平居次原则的起源和发展 衡平居次原则起源于美国,主要适用于破产债务人和其关联主体破产债权受偿顺位的认定,该原则旨在保护破产债务人公司的外部债权人,又称“深石原则”,最早确立于1939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泰勒诉标准石油电力公司案(又称“深石案”)。在该案件中,标准公司作为深石公司的控制股东...
衡平法的原则:正义、良心和公正。衡平法(equity),是英国自14世纪末开始与普通法平行发展的、适用于民事案件的一种法律。英美法系中法的渊源之一。它以“正义、良心和公正”为基本原则,以实现和体现自然正义为主要任务。同时,衡平法也是为了弥补普通法的一些不足之处而产生的。因此,衡平法也只能...
二、民法中适用衡平原则的条件 民法中,此衡平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应具备以下几条: (一)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即在损害事件发生后,可能造成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都受到损害,损害的程度也有轻重之分。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要求在双方当事人都受损失或只有一方当事人受损时,此损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