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性立法:当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不足或空白时,行政立法可以进行补充,以满足社会管理的需要。 试验性立法:在某些领域,为了探索新的管理制度或方法,行政立法可以进行试验性立法,为未来的立法提供经验和依据。 综上所述,行政程序法典的立法模式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体系,它涉及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的规范以及立法内容的特性等多个方面。这
行政程序是有别于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程序的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现代行政程序法既要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程序,同时也要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程序,但它主要是规范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顺序、时效等方面的规则。现代行政程序法的直接功能是规范、约束、监督行政权的合理行使,...
如上所述,由于行政程序三法中《行政程序法》最具法典化特征,因而以下主要以该法为素材加以梳理和分析。 日本《行政程序法》制定于1993年,从1994年开始实施,是亚洲首部行政程序法典,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行政指导的行政程序法。该法曾经于2005年和20...
一、有权限审理诉愿之机关,得不受诉愿人之请求拘束而确认或废止被诉愿所针对之行为,但法律规定之例外情况除外;如作出被诉愿所针对之行为者之权限非为专属权限,则有权限审理诉愿之机关亦得将该行为变更,或以另一行为代替之。 二、可将行政程序撤销时,有权限就诉愿作出决定之机关得全部或部分撤销该行政程序,并决定...
公共行政当局应以使部门亲民为目的,且以非官僚化之方式,建立架构及运作,藉此确保其能以快捷、经济及有效率之方式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无偿原则) 一、行政程序为无偿,但特别法就该程序之某部分规定须支付费用或行政当局所作开支者除外。 二、经证明利害关系人之经济能力不足,行政当局须豁免其支付上款所指之费用...
行政程序法典 第一部分 一般原则 第一章 引则 第一条 (定义) 一、行政程序,系指为形成与表示公共行政当局意思,或为执行该意思而进行之一连串有序之行为及手续。 二、行政卷宗,系指体现组成行政程序之行为及手续之文件整体。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法典之规定,适用于从事公共管理行政活动时与私人建立关系之...
一、如无特别规定,或行政当局无定出期间,行政机关作出行为之期间为十五日。 二、利害关系人申请任何行为或作出任何行为、促成采取措施、对於其应表明意见之事项作出答覆,或在程序中行使其他权力之期间,亦为十五日。 第七十四条 (期间之计算) 期间之计算适用下列规则: ...
本文选取了应松年、马怀德、姜明安、薛刚凌、杨登峰、钟瑞华、李洪雷、章志远等八位行政法学者近期的研究成果,撷英拾萃,以展现行政法法典化的争鸣。 姜明安:关于编纂我国行政程序法典的构想 姜明安 作者简介 姜明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1. 题目明确要求填充三种立法模式中的首位空缺,已有"行政程序法典模式"和"地方先行立法模式"作为后两项。2. 在立法理论体系中,"统一法典模式"是指将某一法律领域的规范集中在系统性法典中的立法形式,与程序法典的专项立法、地方试点的实验性立法形成完整逻辑关系。3. 三者构成完整的分类体系:统一法典体现全面编纂、...
问题一:如何解决行政程序法典制定的困境? 江必新:行政法体系化的中间道路 鉴于行政法亟须体系整合以克服分散立法的弊端,且制定一部行政法典又存在客观困难,可以选择折中方案:制定一部类似于起《民法通则》纲要性、概括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即是说,适度体系化应是我国行政法体系化的基本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