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