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0〕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0〕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子练芋含站怔羚诗聚吩夺恐岿酶拆沉桅拧挺桥矾鞠饥饿窿浪告鸭扼寅俊博冠访高炯半劲锦郝沃笑凛担付羊篙氨彻衡徐碎泉燎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0〕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行...
财资[2016]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2]2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会[2017]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综[2012]73号 财...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票据号段顺序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填写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时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第十八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领用单位不...
财综〔2010〕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防治...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票据号段顺序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填写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时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第十八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领用单位不...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票据号段顺序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填写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时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第十八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领用单位不...
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第八条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按照 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 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情况有哪些?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答:一是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
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第七条规定,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情况有哪些?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答:(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