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5,903.72元,减半收取计2,951.8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阿某某地塞麦提阿某某地艾某某、和田新时代友好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希尔艾某某麦麦提负担91.63%,即2,704.79元,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负担8.37%,即247.07元,被告阿某某地塞麦提阿某某地艾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
出租人应共同承租人要求向其购买租赁车辆,并回租给共同承租人占有使用;共同承租人按约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租赁期满,共同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即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租赁期限自2018年8月至2021年7
“也就是说车没有了,还需要支付将近7万元贷款。”范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法庭开庭时才得知,原来2018年7月10日,先锋太盟公司与租车公司、范先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先锋太盟公司提供融资购买汽车一辆,出租给快捷公司、范先生使用,合同中对租期、每期租金、所有权归属以及转移、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范先...
范先生说,由于他、快捷公司与租车公司签订的是“以租代购”协议,因为逾期还款,先锋太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租车公司和实际用车人起诉,现在租车公司在成都两家办事处早已人去楼空,虽然企业经营状态显示为存续,但相关负责人已找不到。范先生面临车子没了,还需要到处借钱去还这部分租金。
(1)以租代购是指通过租赁方式使用设备,设备在结束期作价自己收回或租方回收; (2)融资租赁可以通过以租代购或将已购设备再通过类似质押方式给投资方,然后选择分期付款方式融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认租赁期限六...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以租代购”是指一种汽车融资租赁的购车模式,购车者先以租车的方式使用汽车,每月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直到付清合同中双方达成的金额或者达到一定期限后,汽车从租赁公司处过户至购车者个人名下。“以租代购”模式实际效果如何?一位通过汽车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了蓝牌货车的车主告诉记者,...
1、租赁的实质不同。以租代售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 2、租赁目的不同。以租代售是承租人单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上短期或临时的需要而租入资产;融资租赁以融资为主要目的,承租人有明显购置资产的企图; ...
1,以租代售和融资租赁的区别如下: (1)以租代购是指通过租赁方式使用设备,设备在结束期作价自己收回或租方回收; (2)融资租赁可以通过以租代购或将已购设备再通过类似质押方式给投资方,然后选择分期付款方式融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
事件的起点在于该男子对“以租代购”模式的轻率信任。这种模式允许租车者通过首付和每月租金支付来使用并逐步获得车辆所有权,似乎为资金不足的购车者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解决方案。然而,合同中的细节往往隐藏着风险。实际上,“以租代购”往往并非简单的租赁,而是涉及融资租赁的复杂交易,其中可能还夹杂着银行贷款。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