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刑法教科书大都只有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简单界定,通常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将虚开行为分解为三种情形:(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
为攸县A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目的是为了攸县A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逃避缴纳所得税,而非逃避缴纳增值税,且未造成增值税的实际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北汽车商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的批复》“被告单位和被告人虽然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主观上不具有偷骗税款的目的,客观上亦...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系严重犯罪,如将该罪理解为行为犯,只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的,即构成犯罪并要判处重刑,也不符合罪刑责相适应原则。”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答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泉州市松苑锦涤实业有限公司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认为,该案被...
例如,刑法教科书大都只有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简单界定,通常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将虚开行为分解为三种情形:(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虚开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核心,就刑法第205条的罪状表述而言,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虚开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在这种情况下,将本罪构成要件类型界定为行为犯,确实是十分恰当的。对此,在本罪设立初期的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发生争议。这是因为在当...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虚开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核心,就刑法第205条的罪状表述而言,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虚开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在这种情况下,将本罪构成要件类型界定为行为犯,确实是十分恰当的。对此,在本罪设立初期的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发生争议。这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刑法条文的规定与现实的犯罪状况之间具有契合性。换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虚开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核心,就刑法第205条的罪状表述而言,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虚开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在这种情况下,将本罪构成要件类型界定为行为犯,确实是十分恰当的。对此,在本罪设立初期的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发生争议。这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刑法条文的规定与现实的犯罪状况之间具有契合性。换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虚开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核心,就刑法第205条的罪状表述而言,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虚开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在这种情况下,将本罪构成要件类型界定为行为犯,确实是十分恰当的。对此,在本罪设立初期的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发生争议。这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刑法条文的规定与现实的犯罪状况之间具有契合性。换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虚开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核心,就刑法第205条的罪状表述而言,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虚开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在这种情况下,将本罪构成要件类型界定为行为犯,确实是十分恰当的。对此,在本罪设立初期的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发生争议。这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刑法条文的规定与现实的犯罪状况之间具有契合性。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