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政策参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21〕9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
第四条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政策参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21〕9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1.吸纳...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藏政发[2022]11号)(以下简称“藏政发[2022]11号”)第三条规定,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企事业单位员工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100元/人/月的公务费用标准内,按实际取得数额予以扣除,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河北 冀地税发[2009]46号 : 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通讯补贴(包括报...
第四条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政策参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21〕9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