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莎普爱思没有及时更新临床试验只是企业的故步自封,那么它在广告宣传上的弄虚作假,才是更大的恶。 2004年1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批准将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莎普爱思的药品名)转换为OTC(非处方)药物,这意味着它可以不再受医生处方的限制,消费者可以直接在药店购买,并且可以在大众传媒上做广告。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的...
而且,莎普爱思滴眼液并沒有进到北京医院和同仁医院的药品目录。 恶性事件的刚开始:“丁香医生”刁难“忽悠灵丹妙药” 莎普爱思事件来源于2019年12月2日,自媒体平台大V“丁香医生”微信公众号公布《一年狂卖7.5亿的忽悠灵丹妙药,请放过我中国老人》的文章内容,公布提出质疑莎普爱思在沒有显著药力的状况下过多宣传策划...
由上图可以看出,全网有关“莎普爱思涉嫌虚假宣传事件”的言论中,有53.9%的负面言论,主要是谴责莎普爱思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网民言论以转载、评论“莎普爱思涉嫌虚假宣传事件”等言论为主,他们指责莎普爱思欺骗消费者,且质疑政府监管不力。有25.1%的中立言论,他们表示广告不能成为表演虚假疗效的舞台。有21.0%的正面言论,...
食药监总局回应莎普爱思事件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鑫)12月6日晚间,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发布《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浙江省食药监局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督促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国家食药监总局在通知中称: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
药物批准流程、再审核制度、药物广告法律法规也再度引起讨论。莎普爱思滴眼液1995年完成临床试验获得入市批准,早期获得批准的药物是否要隔几年就要进行再次试验测试?广告法是否要更严格规定违规宣传的处罚力度? 12月7日,莎普爱思已宣布停牌,此前股价也因此事件而下跌至22.1元,三天内市值蒸发约4亿元。(周月明)
虽然肯定不是明知其虚假宣传而进行代言,但毕竟不少中老年白内障患者是出于信任郎平的个人品牌而选择了莎普爱思的产品,因此也需其负有一定的责任。 事实上,类似的事件在中国体育圈并不罕见,甚至不少知名人士都曾被虚假宣传的问题所困扰。例如在“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国家质检总局报告出炉,包括蒙牛伊利在内的全国22家...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守卫人民健康,除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需要监管部门、药品企业各负其责。以莎普爱思事件为切入口,深入调查,全面反思,并构建防范机制,国民健康才不会变得虚妄。
莎普爱思事件,让子弹飞一会儿 乔志峰 日前,一篇标题为《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引起社会热议,该文将矛头直指因电视广告而为人耳熟能详的莎普爱思滴眼液,称该产品在高频次播放的电视广告中疑似虚假宣传。由此引发的莎普爱思事件持续发酵。现在,事情有了最新进展,据12月13日《城市信报》...
“莎普爱思”是该产品的商品名,通用名为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是一种醛糖还原酶抑制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最初由Angelini制药集团于1983年在意大利上市。 而莎普爱思滴眼液是公司与江苏省药物研究所合作研发而成,作为国内首家生产厂商,公司于1997年取得新药证书。
冷静下来想一想,莎普爱思真的是黑天鹅么? 我们先来看看百度百科上对黑天鹅的解释:一般来说,“黑天鹅”事件是指满足以下三个特点的事件:具有意外性;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它具有意外性,但人的本性促使我们在事后为它的发生编造理由,并且或多或少认为它是可解释和可预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