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减免 2022 年国有房屋租金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财资〔2022〕26 号 省各部委办厅局、直属单位;各市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
1.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未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2022年3月—5月租金全免,累计减免3个月租金;本《通知》发文之日后,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在3月—5月租金全免基础上,再顺延或从当月起追加减免3个月租金,但减免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 2.国有房屋所在县级行政区2022年在本《通知》发文之日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