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行〔2015〕83号)要求,省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全国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文件规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上限标准。目前全国各地财...
【政策规章】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苏财行[2017] 5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次数:1720次 字号:[ 大 中 小 ] 分享到: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上一篇:【政策规章】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附件 《无锡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