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税〔2018〕20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工 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地 方税务局,省税务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关 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
苏财税〔2018〕20号 全文有效 2018.6.11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