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苏政规2023年1号》是苏州市政府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划文件,旨在推动苏州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篇章。苏州市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质,加强社会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生态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相信,在苏州市政府的正确...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
苏政规〔2023〕1号 作者: 2787 免费制作 更多内容苏政规〔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3-13 | 云展网期刊杂志制作 产品说明书 其他 苏政规〔2023〕1号 关注 2787 粉丝: 0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在线书刊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其他案例...
本文件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1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发〔1999〕106号)同时废止。 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摘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政府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及国家政策调整,经2023年4月24日第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省人民政府决定.关键词:...
2023年5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现就推动江苏省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如下实施意见.一,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具有本省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具体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相关政策衔接等内容,按照《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苏民规〔2022〕1号)有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徐州市铜山区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苏政规[2023]10号) 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暂行办法区域治理建设项目移民安置郑集郑集分洪道整治工程是《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确定的区域治理骨干工程之一,并已纳入国家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为...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好地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在我省铁路建设土地及房屋征收(以下简称征收)和工程建设中的责任,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全省重大基础建设项目政策执行的平衡性和延续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