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印发《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规〔2024〕2号,自2024年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2月5日。 一、总体...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苏政办规〔2024〕2 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强化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张家港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214批实施方案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由苏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