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苏民规〔2022〕2号) 9 p.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民规〔2022〕5号) 2 p.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粤民规字〔2021〕2号) 5 p. 吉林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目录 1 p...
摘要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务办:《江苏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3年12月20日经省政务办主任办公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2月25日江苏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试行...展开更多 作者 无 机构地区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
1.收入纳入OPO账户管理,应当符合医院财务制度规定,不得隐瞒、截留、挤占、挪用。 2.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规范的收费票据,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二)支出管理 1.所有相关成本支付时,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 2.支付相关成本费用时,应当根据费用性质取得相应结算票据;无法取得票据的,以费用证明形式入账处理。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相关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苏政发[2021]3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齐家滨负责科技,工业,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 无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被引量: 0发表: 2021年 ...
第十四条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导致本办法与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江苏省审计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厅发〔2009〕22号)、《江苏省审计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厅发〔2012〕15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废止。
1.积极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构建以政府引导为主体、社会多元化投入为补充的基础研究投入体系,确保财政用于基础研究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财政基础研究投入只增不减。(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各设区市人民...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3〕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计划对全省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推动科技资源配置更加科学高效,提升科技创新产出效能,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科技...
2023年1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 ...
1.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2]2号)2.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3〕1号)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