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规字〔2023〕2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下载地址:https://erp.nanjingjiankai.com/index.php/s/zbajAbERAkRKEAA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23)2号文),定标会应当在( )召开。;招标人;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办
单选题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23)2号文),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23)2号文),定标过程中可以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答辩,如评标中已采用答辩方式的,定标中( )。;不得再要求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23)2号文),定标会应当在( )召开。;招标人;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办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23)2号文),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签订合同。;15;20;25;30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23)2号文),“评定分离”的宗旨是落实( )的主体责任,实现权责对等。;招标人;业主;采购人;甲方
单选题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23)2号文),“评定分离”是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再由( )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合项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