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 险办法的通知 苏府规字〔2022〕5 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第 1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8 月 2 ...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粤府办〔2021〕55号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政府质量奖#苏敏讲堂 - 苏敏讲堂于20240302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2.2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