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聘者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