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是指在“中国苏州”(www.suzhou.gov.cn)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的市长、副市长电子信箱,是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窗口,是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为依法及时规范地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保持政府同人民群...
特邀监督员对各承办单位的督查、评估结果,将作为评比年度来信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以及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强服务、保增长、促发展”主题活动(苏办发〔2009〕12号)相关项目的考核评估依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苏州市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共18名) 2.“市长信箱”来信办理质量评估...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四日 “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 (试行) “市长信箱”是指在“中国苏州”(www.suzhou.gov.cn)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的市长、副市长电子信箱,是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窗口,是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了解社情民意的...
(三)对不属于本行政区域、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来信,各承办单位要在3天内告知市政府办公室,并从“市长信箱来信处理系统”中将该来信退回。市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将退回的来信进行重新交办。 五、“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回复要求 (一)来信的回复方式以书面答复为主,来信人留有电子信箱E-mail地址的,也可以回复电子邮件方...
你某月某日给苏州市“市长信箱”提交的来信(某某某 [200×] ××号)收悉。关于你提出的×××民事(经济、合同、财产权益)纠纷,依法应当通过民事(行政、刑事、仲裁)途径解决。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请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规定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