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我省贯彻落实缓缴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缴收费项目 根据《公告》规定,缓缴的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9个执收部门(单位),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