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税规〔201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及财产行为税相关税种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施行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产税 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纳税人...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补充通知》(苏地税函[2007]70号)和《关于调整地方税部分税种纳税期限的通知》(苏地税函[2008]370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补充通知》(苏地税函[2007]70号)和《关于调整地方税部分税种纳税期限的通知》(苏地税函[2008]370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
2013年06月05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最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明确若干税款征收标准的公告》(苏地税规[2013]2号)(以下简称《公告》),对税款征收中涉及的成本利润率、应税所得率和预征率等进行了统一明确。《公告》生效后,全省税款征收标准统一按公告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为帮助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更好地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