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2〕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税〔2007〕45号)第四条同时废止。
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29条具体意见,其中在税收方面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至...
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2]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税[2007]45号)第四条同时废止。
苏地税规〔2015〕8号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的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问题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开发周期较长,纳税...
苏地税规[2015]8号2015.12.31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的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问题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开发周期...
苏地税规[2015]8号2016-01-08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苏地税规[2016]7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本法规第一条“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中“对同一宗地块上的多个批准项目,纳税人进行整体开发的,可将该宗土地上的多个项目作为一个清算单位,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
苏地税规[2015]8号文件真是土地增值税红包吗 2015年12月31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了苏地税规[2015]8号文件——《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一直以来,青岛、大连、江苏等地的税收管理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起到了先行先试的带头作用,但是2012年江苏地税发布的《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苏地税规[2015]8号 2023-03-27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法律分析: 现行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法定税率为25%,无起征点的规定.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29条具体意见,其中在税收方面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
苏地税规[2015]6号2015-12-7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苏地税规[2017]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7年10月12日起本法规附件1、附件2失效。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要求,我局对2014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
苏地税规〔2015〕8号 注释:第一条中“对同一宗地块上的多个批准项目,纳税人进行整体开发的,可将该宗土地上的多个项目作为一个清算单位,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内容、第四条第(三)项已被《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苏地税规〔2016〕7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