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价费〔2017〕245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5〕11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降低我省电梯检验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