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苏价费〔2002〕86号 江苏省物价局、环境保护厅 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费〔2002〕86号 各市及常熟市物价局、环境保护局: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环发[2001]17号)有关“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