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是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7年4月14日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7北大法宝整理版)是国务院于2017年03月01日发布,自2007年09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07年04月14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3),2013年07月1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3年12月07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4修订)是国务院于2014年07月29日发布,自2007年09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07年04月14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3),2013年07月1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3年12月07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3第二次修订)是国务院于2013年12月07日发布,自2007年09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19年修正本)(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