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研究所研究员格雷格·奥斯汀也坦率指出,所谓中国在南海行为对商业航运构成威胁,是五角大楼撒下的一个弥天大谎。事实上,在中国和东盟共同努力下,南海航行自由一直没有问题。美国以“航行自由”之名推行“航行霸权”,才是造成海空安全风险的根源。(国际锐评评论员)
概言之,美“航行自由计划”完全是维系全球海洋霸权的工具,是美在国际海洋法领域奉行单边主义、无视和藐视现行国际海洋法秩序和规则的又一例证。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在维护国际海洋法秩序方面具有共同利益,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共同反对美所谓“航行自由计划”。(作者为国际问题观察员傅铸)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
美国所宣称的航行自由实际上是一种“横行自由”,其行事原则本质上是一种霸权主义逻辑,严重威胁了中国航运自由。
美国国防部曾对“航行自由计划”做出这样的评价:“‘航行自由计划’作为一种争取沿海国家不折不扣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航行和飞越条款的手段,其效果令人满意;它明确而又令人信服地向国际社会展示了美国不会默认过度海洋主张的意志;它在约束那些与《公约》不相容的有关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过度主张方面,...
航行自由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公海的法理原则。公海是指那些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下的海域,包括高海(高于领海)和公海底部,是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产。根据公海的法理原则,任何国家都有权利在公海上航行、飞越和停靠,而不受其他国家的干扰。这个原则得到了联合国宪章的确认,也被包括国际海洋法公约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文件所确认...
按照美方的以上表述,美国政府“航行自由”计划的正当性是建立在国际法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之上的。且根据美国的说法,《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美式“自由航行”所要遵循和维护的最重要国际法。然而,极为讽刺的是,因为担心美式“航行自由”受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航行自由”的限制,美国至今...
“航行自由”是一项国际法原则,是指所有国家的船舶和航空器依国际法在国际水域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的权利,并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而不受任何国家的不合法限制。航行自由概念由来已久,其前世今生展现了人类探索海洋和扩大贸易交往的努力,以及对人类社会的文明演进和交流发展所...
美国在南海开展的所谓“航行自由行动”,完全背离《公约》和国际习惯法对航行自由所作规定,实质是“横行自由”,是霸权主义行径。事实上,美国不仅针对所谓“不友好”或敌对国家实施“航行自由计划”,对其盟友也是如此。例如,美国国防部副部长办公室前海洋政策事务助理劳尔·佩德罗索曾炫耀,在2014年度,美国“航行自由行动”...
航行自由是指国际法赋予各国在国际水域自由航行、飞越以及停靠港口的权利。然而,在南海问题上,航行自由成为了国际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在东南亚地区,该地区的十个国家组成的东盟成员国在近期举行了防长会议,并明确了对航行自由的立场。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让我们来看看这次防长会议的情况。会议的议题主要集中在...
显然,这是中国海军派出的第四支靠近美国海岸执行航行自由任务的舰队,而第一支无疑就是2021年9月的那支编队。当时,055型101号南昌舰率领052D型驱逐舰119贵阳舰、综合补给舰903、海上测量船799组成的舰艇编队,浩浩荡荡,开天辟地第一回巡航威慑阿拉斯加。第二回则是2022年9月19日,055型101号南昌舰率领054A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