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四条、第八条规定,《告知书》是否提及致同所为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不影响对审计报告性质判断和对致同所违法行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