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 1 / 12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9 〕1 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以下简称“两部”)精心组织,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扎实推进,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纳入各级土地利用...
2019年3月1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决策部署,两部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3月8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组织召开贯彻自然资规1号文研讨会,市局领导徐明新、李天顺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市局耕保、地籍等科室负责人共三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学习研讨《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4号)《国土资源部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各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4号)《国土资源部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4号)《国土资源部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
四、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国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行设施农业用地监管。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有效解决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等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我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情况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动态监管,并结合国土变更调查进行年度评估。各地对村庄建设边界外分散布局的用地管理,要与本通知一致。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月28日 来源:国土...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4号),各类设施农业用地的有效期限为( )年。 A. 3 B. 5 C. 10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