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三调”为耕地,实际属于《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印发以前开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的国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湿地、草地),按照耕地管理,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产权归属及经营主体不变。 二是“三调”为耕地,实际属于国发明电〔1998〕8号印发以后发生的毁林开垦,...
2023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统筹耕地和林地保护管理,落实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就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印发《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林地、草地、湿地地类变化图斑,涉及林地、草地、湿地转入转出的,应经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成果。涉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明确的油茶等木本...
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对国土调查为林地,属于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或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建设的防护林和绿色通道等的,经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到图斑后,按照林地管理;对国土调查为林...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单位...
二是“三调”为林地,不属于上述情形而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经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到图斑后,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
3.在统计汇总形成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时,森林、草原、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以及其他相关指标,应符合自然资发〔2022〕5号文、自然资发〔2023〕53号文要求以及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最新确定的统计口径。 (三)切实做好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