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适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期间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由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时总结提出建议反馈两部一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16日...
名称: 2022.08.16-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pdf 文档简介: 2022年8月16日,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项目涉及生态...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被引量: 0发表: 2024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属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确定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可在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办理后、建设用地报批前,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为活动管控 (一)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
1.《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2.《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 3.《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
更新后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共享。 本通知适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期间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由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时总结提出建议反馈两部一局。
耕地占补平衡是国家严守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2022年9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 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