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人为活动管控 (一)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出台142号文件,允许在生态红线内铀、油气、地热、矿泉水及另外8类矿产的勘查开采,这是国家在资源能源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的特殊情况下,采取底线思维,主动突围之举,做法可圈可点。”刘凤新说。他说,过去几年,生态红线内上述矿种的勘查和开采活动被一些地方政府叫停,矿证延续申请被办证窗口拒绝,矿业权面临退出...
名称: 2022.08.16-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pdf 文档简介: 2022年8月16日,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项目涉及生态...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被引量: 0发表: 2024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设项目应当避让法定和最新上报(待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确实难以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属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确定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可在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办理后、建设用地报批前,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
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
采矿权转让公示 公示文号:娄自然资矿发〔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业权转让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冷水江市富民采石场采矿权转让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1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1.《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2.《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 3.《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2022年8月16日,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