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深价管函〔2005〕15号文规定,本污水处理费价格自2005年7月起(7月份用水量)实施。 3、根据深价管字〔2006〕75号及深发改〔2017〕1063号文规定,本垃圾处理费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4、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按污水量计收。一般用户按用水量90%计算污水量。 5、对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