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观点来自以维斯塔多夫为代表的温和派,在这一派观点看来,监管机构对于大部分的自我优待行为应该保持审慎的态度;与之相对的,另一些学者则主张用激进的方式,如强制许可等方式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甚至主张通过结构性拆分等方式,将给市场主体用以进行自我优待的关键资源剥离出来。 最近,针对大型科技企业的反垄断...
“自我优待”的起源和争议主要源于其与市场支配地位的关系。欧盟认为其构成滥用,但丹麦法官维斯塔多夫则认为,只有在资源构成“必要设施”时,才需干预,否则,利用优势资源提升自身竞争力不构成滥用。比利时教授佩蒂特则主张,应将“自我优待”视为多种滥用行为的概括,而非单一行为。科洛莫教授指出,“自我...
一种观点来自以维斯塔多夫为代表的温和派,在这一派观点看来,监管机构对于大部分的自我优待行为应该保持审慎的态度;与之相对的,另一些学者则主张用激进的方式,如强制许可等方式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甚至主张通过结构性拆分等方式,将给市场主体用以进行自我优待的关键资源剥离出来。尽管这两派的观点看起来十分对立...
一种观点来自以维斯塔多夫为代表的温和派,在这一派观点看来,监管机构对于大部分的自我优待行为应该保持审慎的态度;与之相对的,另一些学者则主张用激进的方式,如强制许可等方式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甚至主张通过结构性拆分等方式,将给市场主体用以进行自我优待的关键资源剥离出来。 最近,针对大型科技企业的反垄断风潮正...
第二个问题是,这些所谓的自我优待是否可以归于传统的滥用行为。如果是,那么就可以直接按照对传统滥用行为的处理来分析和处理。事实上,目前谈到自我优待的多数案件中,例如谷歌和脸书的相关案件,都是以这种思路来处理的。 第三个问题是,如果一种自我优待是难以归于传统类型的,那么它对于竞争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如前所...
第二个问题是,这些所谓的自我优待是否可以归于传统的滥用行为。如果是,那么就可以直接按照对传统滥用行为的处理来分析和处理。事实上,目前谈到自我优待的多数案件中,例如谷歌和脸书的相关案件,都是以这种思路来处理的。 第三个问题是,如果一种自我优待是难以归于传统类型的,那么它对于竞争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如前所...
,作者:陈永伟,原文标题:《观察家 | 陈永伟:自我优待:怎么看和怎么办》,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最近,针对大型科技企业的反垄断风潮正在席卷欧美。如果我们对最近欧美范围内的反垄断风潮进行一些研究,就会发现一个关键词被反复提及,这个关键词就是“自我优待”(self-prefer-encing或self-favoring)。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以TFEU第102条为理由,去对所谓的自我优待行为进行干预,那结果就会导致企业失去了竞争动力,让它们没有积极性去获取竞争优势。如果是这样,竞争将非但不能得到改善,还会遭受严重的损害。 不过,在维斯塔多夫看来,有一种情况应该被视为例外,这就是竞争主体所掌握的优势构成了所谓的“必要设施”(...
第二个问题是,这些所谓的自我优待是否可以归于传统的滥用行为。如果是,那么就可以直接按照对传统滥用行为的处理来分析和处理。事实上,目前谈到自我优待的多数案件中,例如谷歌和脸书的相关案件,都是以这种思路来处理的。 第三个问题是,如果一种自我优待是难以归于传统类型的,那么它对于竞争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如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