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第三(一)部分专门论述了权利请求期限对于“对赌协议”履行的影响,指出“未约定回购期限情形下,权利方要求对方履行回购义务应受到合理期限的限制,而合理期限的判定应结合行权的可行性、时间间隔、股价波动等因素,在均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作个案的判断”。
精选答问认可对赌双方可以对股权回购权的行权期间进行约定,若存在相关约定的,则投资人需在约定的回购行权期间主张回购,否则将面临失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曾于2020年9月24日作出(2020)沪民申1297号民事裁定书。在该案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均认为当事人可在回购协议中约定行权期...
答疑意见:“对赌协议”中经常约定股权回购条款,如约定目标公司在X年X月X日前未上市或年净利润未达到XX万元时,投资方有权要求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照X价格回购投资方持有的股权。审判实践中,对上述股权回购权性质和行权期限,存在较大争议。...
其第三(一)部分专门论述了权利请求期限对于“对赌协议”履行的影响,指出“未约定回购期限情形下,权利方要求对方履行回购义务应受到合理期限的限制,而合理期限的判定应结合行权的可行性、时间间隔、股价波动等因素,在均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作个案的判断”。
一、股权回购条款中对股权回购权如何行权的常见约定 股权回购条款作为股权投资协议中的核心条款,其主要要素包括三个方面:其一为回购义务人,现行实践中以目标公司及/或实际控制人/创始股东为主,偶尔存在义务人指定之第三方的情形;其二为回购条件,最常见的触发情形系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实现合格上市,严重违约导致严重后果、违...
本次精选答问中有关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的回复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只适用于请求权,但也可以理解为相关回复只是针对投资人行权后,请求回购义务人支付回购价款的请求权对应的诉讼时效;至于股权回购权本身的性质,本次精选答问并未直接进行定性。尽管如此,本次精选问答的核心在于其重点论述了合理的行权期限。结合相关司法实践,...
答疑意见:“对赌协议”中经常约定股权回购条款,如约定目标公司在X年X月X日前未上市或年净利润未达到XX万元时,投资方有权要求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照X价格回购投资方持有的股权。审判实践中,对上述股权回购权性质和行权期限,存在较大争议...
“对赌协议”中股权回购权性质及其行权期限如何认定? 答疑意见:“对赌协议”中经常约定股权回购条款,如约定目标公司在X年X月X日前未上市或年净利润未达到XX万元时,投资方有权要求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照X价格回购投资方持有的股权。审判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