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定,公司减资应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股份,即同比例减资原则。这保证了减资操作的公平性。然而,该原则也有例外情形: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股东失权或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下的注册资本减少。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特别约定,允许排除同比例减资原则的适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尤其是未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