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属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勇进公司请求债务人上海中深公司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但上海中深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再次以上海中深公司的股东为被告提起本案最高法院改判案例: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条件债权人起诉股东要求出资加速到期,公司住所地为侵权实施地
股东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中的公司纠纷。 一、股东纠纷的定义与特点 股东纠纷是指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因股权、管理权、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的争议。这类纠纷主要涉及到公司法律关系的调整,是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类型。股东纠纷的主体多为具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平等主体,且纠纷类型具有多样性。 二、股东纠纷的主要类型 股权转...
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原告主体的范围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公司债权人在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可将公司和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一并起诉,也可在公司未能清偿债务时单独起诉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 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被告的主体范围包括: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协助抽逃出资...
如经审查确属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则应当释明当事人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列明当事人地位;如经审查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及实质争议并非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而系与其所诉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履行争议等其他纠纷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案件办理指引》 (北京二中院 2024年5月21日发布) 公司人格独立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公司法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独立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确立了公司与其股东之间权利与责任的边界。然而,现实中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公司债权人...
八、股东出资纠纷的其他问题 一、概述 概念界定 股东出资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阶段或设立后,未按照法律、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引发的纠纷。 诉讼主体 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均有权向瑕疵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提起诉讼,瑕疵出资或抽...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或者股东与股东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而引起的纠纷,该类案件往往源于股权权属形式上的记载登记与实质情况不符,原告请求法院确认恢复至实质状态。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审查要素主要集中在主体资格、权利取得、权利行使、股权代持、冒名股东、瑕疵出资、股权让与担保七个方面。股东资格确认...
一、案件事实背景 (一)劳动关系建立与公司注销 2009年6月22日,李某入职旺财公司担任出纳,双方建立劳动关系。2016年1月26日,旺财公司因股东决议解散而注销,其股东为被告刘某(出资比例49%)及被告财旺科技公司(出资比例51%)。(二)原告遭遇及纠纷产生 2011年年初,李某因法定代表人刘某的非礼行为提出辞职...
股东出资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定是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也规定了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
二、最高院的[2023]最高法民辖68号《民事裁定书》:案由是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属于侵权之诉,可以按照侵权纠纷确定管辖。(一)侵权之诉管辖的确定: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