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就是通过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总经理)、监事会,构建不同的权力机构,划分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责权利关系。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组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行使职权...
综上所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公司的稳健发展。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负责重大决策;董事会作为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确保公司财务和管理的合规性;经理层则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四者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共同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石。参考法规 ...
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委托给经理层,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经理层需要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战略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它们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衡,...
根据新公司法第189条规定,母公司股东提起双重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仍然适用“交叉请求规则”,母公司股东应先书面请求子公司的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监事会存在第188条情形时,母公司股东可书面请求子公司的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新公司法允许公司采取不设监事会的单层制模式背景下,“交叉请求规则”适用空间...
在对公司各个治理主体的权责范围进行梳理对比后,可以明确的是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而设置的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行使监督职能,并不直接参与公司治理的各项...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权力分配及制衡关系 本文讲述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建立、完善并规范运作公司的治理结构制度体系,使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制衡,保证公司顺利运行。一、公司治理结构的职权 (一)股东会 股东会...
在公司治理结构当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是居于中心位置的治理主体,《公司法》里对这几个主体的权责要求,是开展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出发点。 《公司法》修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权有何新变化,混改风云,10分钟 2023年新修改的《公司法》(三稿),在这个方面做了哪些修改?对于全国企业,特...
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与要点。(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四大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经理层属于执行机构
同时,在本次修订中,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的职权,我们理解如果一家公司没有设置监事会,这个时候监事会的职权,也就成为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 总体看,监事会具体职权在本次修改前后,并没有发生变化,仍为七项,请对照: 05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职权为什么调整?
股东会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一年一次,一般于公司财务年度结束后召开,临时股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召开,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均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一旦提议,董事会应当召集。董事会不召集的,则应当由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