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采样点采样点应在肉类加工企业的废水排放口,排放口应设置废水水量计量装置和设立永久性标志。5.2 采样频率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5.3 排水量排水量只计直接生产排水,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生活排水及场内锅炉、电站排水...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2007年我部《关于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排污监测方法问题的解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16号),作出规定:“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限值等是判...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2007年我部《关于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排污监测方法问题的解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16号),作出规定:“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限值等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