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医疗费用 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一定起付线后,按一定比例核算互助金。具体来说,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一般按20%的比例核算互助金,但劳模和特困职工可按25%的比例核算。 二、住院医疗费用 同样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由职工...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提供一项特别的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确保参保人员权益。一旦参保,将有90天的免责期。在免责期结束后,被保障者如果在本市的二级或三级医院首次被确诊患有计划中定义的某一重大疾病并需要住院治疗,可在确诊后的保障期内向互助会申请医疗互助保障金。如果被保障者同时患有计划中定义...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的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规定了明确的保障期限。根据第六条,保障期限为连续两年,从参保单位完成保障费缴纳并提交所有必要参保材料的次日零时开始,直到两年期满的24小时结束。到期后,如需继续保障,需按照第十三条中的指引办理续保手续。关于参保时间的规定,第七条指出,参保单...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推出了一项特别的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旨在支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弘扬工人阶级互助友爱精神,帮助因特种重病困扰的职工获得及时治疗和康复。这一修订版的计划(简称互助计划)旨在确保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得到充分保障。根据规定,凡女性不满55周岁,男性不满60周岁的在职人员,无论...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的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其保障范围涵盖了特定类型的严重疾病。这些疾病是在保单生效后90天内首次被医疗机构确诊的,并且必须是住院治疗的情况。以下是具体的12类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17种。参保职工在大病互助保障责任期间首次患有十七大病种,属于大病保障的范围。恶性肿瘤病种当中包括各种癌症,如肺癌、乳腺癌、胃癌、肝癌等。心脑血管疾病病种当中包括冠心病、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等。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的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中明确了部分除外责任情况:1. 保障对象在参保时非参保单位的从业人员,将不享受保障金给付。2. 若保障人在保障期内曾患过与现有疾病相同的大类疾病,保障责任将不再承担。3. 重大疾病的保障从保单生效后90天内确诊开始算起,此前确诊的疾病不包括在...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提供一项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其缴费规定如下:保障费的缴纳标准明确,每份保障的费用为60元。关于参保数量,被保障人在保障有效期内可参保的最高份数为3份,这包括了他们之前已参保且仍在保障期限内的份额。请注意,如果超过这个上限,超出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在参保单位...
生活补助互助 20元/ 金(首次住院) 天/份 最长180天 最高互助金领 10100 取额 元/份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期 互助费 (元/份) 保障待遇 (元) 免责期 30天 住院次数 起付线扣 给付比 除 例 一年 50元 (按自 普通特 病住院 1300 首次 然年投 责任期 30天后 保) 特病门 诊 1300 60...